日期:2022/11/17 IAE
為確保台灣半導體產業在全球的領先地位,行政院院會今天排定討論被形容為「台版晶片法案」的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,給予符合一定條件的業者研發費用和設備支出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,院會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,修法後台積電、聯發科等半導體大廠都有機會適用,減稅優惠預定明年上路。
艾司摩爾 加碼投資新北
此外,全球第三大DRAM廠美商美光昨天宣布推出旗下最先進的1β(1-beta)製程DRAM晶片,並預告明年會將該製程導入台灣廠區生產,是全台最強的DRAM製造技術。而全球最大晶片微影設備製造商艾司摩爾(ASML)也決定加碼投資,規畫在新北市林口工一產業園區內新建廠區,副閣揆沈榮津透露,投資案將於明年七月動工,將是艾司摩爾在台最大投資金額。艾司摩爾則表示投資案將在新北市,但不透露細節。
新冠疫情引發斷鏈危機、美中科技戰升溫等因素,美國、歐盟、日本、南韓等國近來先後祭出政府補貼,推動半導體生產在地化。經濟部官員表示,各國都在補助半導體產業,台灣也要提出作法,但考量我國已是領先者,政策上更應鼓勵先進研發,持續尋求先進製程突破,「把雞養大」。
增訂條例 首重前瞻創新
經濟部增訂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二,明訂在國內進行前瞻技術創新、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,符合「適用資格條件者」,投資在前瞻創新研究發展的支出,享有百分之廿五的研發投資抵減,購置先進設備當年度抵減率百分之五,且無投資抵減支出金額上限。不過,單項投資抵減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百分之卅,兩項同時申請則以營所稅額百分之五十為限。
官員表示,修法三大適用要件為「研發費用達一定規模」、「研發密度達一定規模」、「有效稅率達一定比率」。針對研發費用標準門檻原訂一百億元,討論後降為五十億元,細節仍待兩部協調後,另以子法訂定。
有效稅率 12%為基礎
有效稅率方面,財經官員說,財經兩部已有共識,將規範有效稅率至少百分之十二為基礎,後續在二○二四年跟進OECD國家施行最低稅負百分之十五,屆時若歐洲國家實施時間有變,保留政院核可延後一年的彈性空間,換言之,最晚二○二五年有效稅率會訂在百分之十五。至於施行期間預計自明年起到二○二九年底,細節仍待行政院會核定。
據了解,包括台積電、聯發科、日月光、鴻海、瑞昱等公司的研發支出都超過百億元。台積電昨回應,公司持續投資台灣,樂觀其成。